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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企业全球化,上海打造国际海事仲裁新高地

第一财经 2025-10-21 17:24:07 听新闻

作者:缪琦    责编:杨志

传统海上风险案件比例下降,因地缘政治冲突等新型外部风险引发的纠纷显著增加。

面对全球贸易格局变革及中企“出海”浪潮,中国需要将其在全球航运市场中日益增长的“吨位”优势升级为制度性优势,并改变原本被动应对国际规则的姿态,主动打造争议解决生态。打造国际海事仲裁新高地,已成为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软实力和战略增长极。

上海市交通委副主任蒋宏飞

在10月21日举行的2025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之“司法与仲裁”论坛暨第七届中国海事司法与仲裁高峰论坛上,上海市交通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蒋宏飞表示,一个健全、高效、可信赖的司法与仲裁体系,是国际航运中心软实力的核心体现,也是吸引全球航运要素集聚、保障航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基石。

顶层设计与制度创新

国家与上海层面正从顶层设计上力推海事仲裁制度规则的创新与突破。

蒋宏飞称,今年2月1日修订后的《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已正式施行,为航运中心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强化海事司法支持保障”和“推动海事仲裁服务创新”被列为2025年上海国际航运建设的中心任务。已扩充为37家成员单位的“上海航运法律共同体”不断壮大,协同优化航运法律服务生态。

司法支持无疑是仲裁发展的关键保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曹洁表示,近年来,上海海事司法和仲裁的吸引力持续提升,越来越多的国际商事、海事争议选择到上海诉讼或仲裁。根据今年4月世界银行公布的企业调查数据,在103个经济体中,中国的法院认可度和公正性感知度位列第2位和第3位。自2020年以来,上海法院共受理了各类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600余件,受理的申请仲裁保全案件6900余件,平均有效支持率达到96%以上。

9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后的《仲裁法》。13天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推进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仲裁司法审查规则”“营造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支持临时仲裁”等一系列措施。

曹洁认为,当前加强海事(航运)法律问题和纠纷解决方案的研究,深化海事司法、海事仲裁协同发展适逢其时。上海将充分尊重市场主体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合意,加大对仲裁保全和仲裁调查的协助力度,支持上海仲裁机构走向国际,也鼓励境外仲裁机构来到上海,“我们将高效保障仲裁裁决跨境‘流通’。”同时,上海还将进一步促推仲裁制度创新的实践落地,优化“上海法院国际商事一站式解纷平台”功能,支持互联网仲裁、线上仲裁的新发展,并加强与仲裁界、法律服务界等方面的协同互动。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卢正提出,上海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本土仲裁机构,境外仲裁机构,业务机构和国际代表处的城市,并且率先构建了“全链条的临时仲裁制度规则体系”。自去年8月以来,已有多起涉外海事临时仲裁案件在上海作出裁决。将于明年3月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仲裁法》首次引入中国特色的临时仲裁制度,而上海将优化配套服务,以更稳定的制度保障和专业服务吸引全球当事人选择用临时仲裁方式来解决争议。

在中国海仲副秘书长兼仲裁院副院长杨帆看来,伦敦、新加坡、香港之所以能成为国际航运中心,除了突出的天然港口区位优势,还因为后天人为创造的有利条件,比如完善的法律保障、海事服务共同体的有力支撑、强大的金融产业支持、稳定积极的政策环境、高质量的人才基础、先进的技术与创新等,这是上海在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时可以借鉴的。上海推动“五个中心”建设以及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协同联动优势,是高瞻远瞩的顶层设计。

“海事仲裁发展带来的产业集聚效应,推动形成海事服务共同体,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起到重要作用。”她提出,上海拥有多元的仲裁机构集聚优势,建议上海充分利用立法、行政、司法等多层面支持,大力发展海事仲裁,进而推动整个海事法律服务共同体的构建,助力上海在国际仲裁地榜单上位次前移。

作为国际海上保险规则的制定者与协调者,国际海上保险联盟(IUMI)秘书长拉斯·朗格(Lars Lange)认为,近年来中国在全球海事领域的话语权显著增强。其中,在货物保险方面,中国第一次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保费市场,在船壳保险领域也位居全球第二,其份额还在上升。保险业与法律界关系密切,越来越需要获得高效法律系统的支持。

护航企业“走出去”

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胡永庆在主旨发言中表示,当前国际航运业务发展情况多变,中企“走出去”面临的法律架构更加多样,专业化特征突出。面对衍生的各类法律需求,海事司法不仅是纠纷解决的防线,更是维护市场秩序、增强企业信心的护航者。

在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航运供应链与此密切相关。根据胡永庆的观察,随着“一带一路”项目深入推进,传统海上风险(如碰撞、货损)案件比例下降,而因地缘政治冲突等新型外部风险引发的纠纷显著增加。他以一起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的纠纷为例称,该纠纷因目的港地区冲突导致项目受阻,上海海事法院最终通过明确划分运输与保险合同双方的责任,有效保障了中方企业的海外投资利益。

在蓬勃发展的造船业,他们也审理了涉及LNG船建造、海上自升式平台工作设计、新造船融资等高技术含量纠纷。在一起中外船舶建造佣金合同中,甚至直接适用英国判例法作出裁决,展现了其处理国际商事争议的专业能力。除了裁判的方式外,法院还灵活运用海事强制令、调解等多元手段妥善处理涉外案件。

面对航运业数字化、绿色化发展,航运企业纷纷扩大业务领域和经营范围,抓住机遇的同时也面临更多挑战和纠纷。胡永庆说,过去三年,上海海事法院受理涉跨境电商平台案件超过100件。为此,法院专门制定了《跨境物流电商平台纠纷案件审理指南》,以统一裁判尺度。在一起典型的电商平台货代纠纷中,因“无人提货”产生滞箱费,法院在裁判中充分尊重市场缔约自由,明确了平台经营者的法律地位与责任,为行业提供了清晰预期。同时在审理涉“海外仓”案件时,就货物存储管理规范等风险向相关企业发出司法建议,从源头促进新型外贸业态的合规与健康发展。

在聚焦“企业出海”的专题研讨环节,中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与风险管理本部副总经理汪洋坦言,自己每天最关心的是“国际政治、大国博弈的整体风险”,其次才是行业监管与合规风险。中远海运的做法是“三端”管理,即前端监测预警、中端合规管理、后端风险应对,并通过建设客户合规管理系统、AI法治应用等实现技术赋能。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风控中心总经理王丰认为,风险防控离不开“多元保障体系”。除了保险,还应通过行业“抱团”共享合规指南与风险预警。风险发生之后,“司法与仲裁保障”是企业维权的关键支撑。在国际争议解决方面,仲裁因保密性强、裁决执行范围广、能有效规避司法管辖冲突等优势,成为企业应对跨国纠纷的重要选择。

面对贸易摩擦,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柚牧称,中企“出海”和在华外资均面临中美法律冲突的“三明治”困境。合规理念必须从“僵化条线”转向“在地主义”和风险最小化,“在合规法规冲突的情况下,没有一个完美的合规,只是在这个框架下怎么样把企业风险降到最小”。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副总经理贾鹏强调,保赔协会通过全球互助模式,为船东提供“高保障、低成本”的理赔服务,并以专业防损机制进行事前风险防控。面对未来挑战,他提出建立“敏捷应对的体系和机制”,以应对快速变化且时有冲突的国际规则。

在当天的论坛上,《保险合同示范仲裁条款》及《企业出海案例集》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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