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在巴西贝伦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十次缔约方大会(COP30)SDG角的“推动性别平等纳入气候政策与行动”主题边会上,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与联合国妇女署合作开展的《纳入性别视角的中国气候与环境政策研究》报告正式发布,为全球气候治理中的性别平等实践贡献中国方案。

全球共识:性别视角是气候治理的关键维度
全球妇女和女童是全球气候变化与环境退化的主要受影响群体之一,却在气候行动中面临发言权及支持力度不足等困境。《北京+30行动议程》明确将气候正义列为优先事项,呼吁气候行动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要突出妇女和女童的参与权益,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亦强调需将性别视角纳入气候与环境政策体系。
作为全球气候治理的积极参与者,中国始终践行生态文明建设与性别平等发展双轨并行。从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气候目标,到推动“昆蒙-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制定与实施,再到通过《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等政策法规构建完善的妇女权益保障体系,中国正为妇女参与气候与环境治理创造有利条件。
研究洞察:性别与环境政策的现状与挑战
研究构建了包含政策制定、政策范围、基本政策保障3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及18个三级指标的评估体系,系统梳理中国气候与环境政策中性别视角的融入现状,发现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
1.性别视角尚未明确纳入环境法规标准,现行生态环保法律法规中尚未体现性别相关规定,仅少数政策提及特殊群体参与权益;
2.妇女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决策参与不足,环保领域从业女性占比有待提升;
3.农村妇女环境相关权益保障有待加强,参与基层环境治理水平与城市存在差距。
实践路径:四大建议助力政策优化升级
基于研究发现,报告提出四项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一是建立性别视角融入机制,在生态环保与气候政策研究制定中,同步保障妇女权益;
二是强化女性能力建设,通过宣传教育、专业培训与技术指导,提升妇女参与气候行动的意识与能力;
三是深化专项研究评估,科学构建指标体系与统计制度,跟踪性别视角下气候环境影响;
四是健全跨部门协作网络,生态环境与妇女儿童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推动形成统筹推进的实施机制,并引导相关社会团体与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
国际回响:共推气候治理性别平等新进程
此次报告发布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与会各方认为,研究不仅填补了中国环境政策与性别政策交叉领域的研究空白,更为全球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经验。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与联合国妇女署将以此次报告发布为契机,持续推动性别视角深度融入气候与环境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助力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共建性别平等与环境友好的未来。
上述研究工作由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与联合国妇女署共同完成。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近年来携手联合国妇女署、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亚洲开发银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等国内外合作伙伴,通过开展联合研究、交流研讨、政策对话、能力建设等活动,在可持续发展、环境政策、碳市场、农村气候适应、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开展纳入性别视角相关研究,赋能并凸显中国女性在生态环境治理和绿色转型中的她力量。
COP30还首次将贸易议题纳入成果文件。
不同国家、地区在推进速度、政策力度和企业响应程度上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首次全面、系统地研究和梳理了我国能源金融市场的整体图景及其规模格局与结构特征,深入剖析了产融结合的运行机制,揭示了“产融协同、双向赋能”的新型发展格局,并总结出产融结合背景下的能源金融发展十大研判。
联合国副秘书长、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代理署长徐浩良表示:“展望前路,发展的新篇章须由大家共同谱写。各国政府、企业界与社会各界必须戮力同心,共同推进可持续发展目标,构建大胆求变的新型协作网络。通过共同努力,我们将共同打造一个更高效、更富成效、并具备充足资金支持的多边主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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