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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碳中和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最具影响力“十大事件”

2026-01-04 18:53:12 听新闻

作者:上海交通大学碳中和发展研究院    责编:计亚

中国碳市场从“发电行业单一试点”进入“多高耗能行业协同监管”的战略性阶段。

2025年,围绕碳中和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发生了诸多具有深远影响的重要事件。上海交通大学碳中和发展研究院盘点了2025年度全球碳中和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最具影响力“十大事件”与大家分享,以此记录人类社会不断前行的雄心、努力与足迹。

(按时间排序)

01  特朗普2.0时代多项政策重击新能源行业,给全球气候治理带来不确定性

2025年1月20日,特朗普宣誓就任美国总统,随即宣布美国再次退出《巴黎协定》。7月4日,“大而美”法案(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OBBBA)正式生效,终止了多项新能源项目的税收抵免和补贴优惠,并对项目涉及的投资方实施严格的“海外禁止实体”(Prohibited Foreign Entity,PFE)限制,给美国新能源行业带来重大打击,同时,法案为化石能源开发提供包括开放联邦土地与海域用于油气勘探开发等诸多实质性利好政策。

“大而美”法案逆转了美国《通胀削减法案》时期“脱碳优先”的方针,反复无常的能源与气候政策,不仅让美国自身绿色能源发展陷入停滞,更给全球气候治理带来了不确定性。

02  中国碳市场迈入“全面建设”的新阶段,市场机制助力经济社会低碳转型

2025年3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将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纳入覆盖范围,标志着中国碳市场从“发电行业单一试点”进入“多高耗能行业协同监管”的战略性阶段。3月6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首批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完成登记,中国自愿碳市场建设取得重要实质进展。8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首次从中央层面针对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作出系统部署,释放了清晰稳定的政策信号,为中国碳市场的长远发展锚定方向。

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意见》的出台与两大市场的协同发展,标志着中国碳市场建设进入系统化、制度化推进的新阶段。

03  全球航运IMO净零框架表决延迟,脱碳进程遭遇挫折

2025年,国际海事组织(IMO)推动全球航运业强制脱碳的进程经历了从突破到延宕的一年。4月11日,国际海事组织在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第83届会议(MEPC83)通过了首个覆盖全球航运业的“IMO净零框架”,通过设立全球性的强制性船用燃料标准和实施温室气体排放定价机制等措施推动目标实现。然而,原定于10月就该框架法律文本表决,因一些主要经济体的反对而陷入僵局,导致会议决定将最终表决推迟一年。

“IMO净零框架”被视为“全球气候治理关键一役”,尽管国际航运业绿色转型的关键协议被暂时搁置,但推迟表决并不意味着进程的终结,全球航运碳税机制的共识已不可逆转。

04  伊比利亚半岛大停电,警示能源转型中的电力系统性风险

2025年4月28日,欧洲南部突发大规模停电,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局部地区超5000万人口陷入“黑暗十小时”,交通、通信、医疗等关键领域瞬间陷入瘫痪,西班牙政府宣布进入国家紧急状态,其影响范围与恢复难度被认定为欧洲近二十年来之最。事后的官方调查报告揭示此次事故是由电网电压激增与功率振荡引发连锁反应而导致电网崩溃。

此次事故反映出欧洲电力系统在跨境互联互济、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下的稳定运行以及应急响应机制等方面的风险,警示全球能源转型必须兼顾绿色目标与系统安全,唯有源网荷储协同推进,才能筑牢电力安全防线。

05  中国绿色燃料产业全面开启,对能源绿色转型与碳中和意义重大

2025年,中国绿色燃料领域捷报频传。7月8日,远景内蒙绿色氢氨一体化项目在赤峰正式投产,项目一期年产32万吨绿色合成氨;7月15日,上海电气洮南绿色甲醇项目首期年产5万吨绿甲醇工程建成投产;7月26日,国家电投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投产,可实现年产绿氨18万吨;12月16日,中能建松原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一期正式投产,年产20万吨绿氨和2万吨绿色甲醇。这一系列项目的落地,标志着中国绿色氢氨醇产业迈入规模化、商业化新阶段。中国拥有丰富的碳源,包括生物质和工业二氧化碳资源,风光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高居世界首位,并具有强大的装备制造能力,将会成为全球绿色燃料的主要产地和供应国。

绿色氢氨醇既可解决新能源电力的消纳问题,是一种新型储能方式,又可实现燃料脱碳与可再生,对全球能源绿色转型与碳中和目标实现意义重大。

06  中国官宣2035年气候雄心目标,为全球气候治理注入更多正能量

2025年9月2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了中国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到2035年,中国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力争做得更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30%以上,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森林蓄积量240亿立方米以上。自2020年9月中国宣布“双碳”目标五年以来,坚定不移推进“双碳”工作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了提前6年多完成2030年风光装机目标、风光装机首次超过火电装机、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达40%等历史性突破,彰显了能源转型的“中国速度”与坚定决心。

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锚定2035年总量减排目标,是中国碳排放治理从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的重大跨越。中国新能源发展的一系列突破性成就,既是兑现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的坚实底气,更以领先的实践为全球气候治理传递信心、贡献中国力量。

07  COP30达成多项关键共识,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进阶

2025年11月10日至22日,第30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30)在巴西贝伦举行。时值《巴黎协定》达成十周年,本次大会最终达成《全球动员:团结协作应对气候变化挑战》重要政治文件,涵盖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气候融资、国际合作等议题,呼吁发达国家缔约方应在2035年前将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适应资金较2019年增加两倍。大会首次将贸易议题纳入成果文件,强调气候措施不应制造不合理的贸易歧视或变相贸易壁垒。此外,各缔约方就《巴黎协定》6.4条下的碳信用创建标准达成共识,为全球各国正式开展碳交易奠定了基础。

COP30在“地球之肺”召开,深刻昭示着人类命运与自然的健康休戚与共。在《巴黎协定》签署的第十个年头,大会系列成果让全球气候治理从“谈判承诺”转向“落地实施”的篇章。

08  中国新能源发展导向迎来历史性转变,新能源消纳政策从保量保价转向市场驱动

2025年11月10日,中国首个针对新能源消纳的系统性政策《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布,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立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到2035年基本建成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为新能源开发消纳、市场机制、科技支撑、管理保障提出了系统指导。一年来围绕新能源消纳与调控中国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涵盖价格机制(电价市场化136号文)、电力市场(计量结算规则976号文)、新业态模式(虚拟电厂357号文、绿电直连650号文)等,全链条多维度发力,助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随着中国新能源电源规模越来越大,消纳压力迫切需要转变新能源开发、建设和运行模式。政策措施的密集出台标志着新能源发展从政策引领迈向市场驱动、从重装机规模迈向保系统安全与运行质量的纵深阶段。

09  欧盟2040年减排目标达成关键协议,发出不可逆转的信号

2025年12月9日,欧盟议会与理事会达成临时政治协议,涉及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目标:到204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将在1990年水平基础上减少90%,以推动欧盟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同时允许成员国购买高质量国际碳信用额,但上限不得超过1990年排放总量的5%,相当于欧盟本土到2040年需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至1990年水平的85%。该协议是应《欧盟气候法》修订的法律要求,设立2040年减排目标以确定实现气候中和进度。

尽管这一目标低于此前欧盟委员会的最初方案,但是及时设定的2040年气候目标,为投资者、消费者、企业和监管机构发出了不可逆转的信号,确保2050年碳中和方向不动摇,有助于锁定长期气候投资与决策。

10  气候危机多重警报齐鸣,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刻不容缓

2025年,气候危机以前所未有的气象数据与极端现象向全球发出警报。世界气象组织(WMO)在2025年下半年发布报告揭示,1-8月全球均温已较工业化前高出约1.42°C,正急速逼近《巴黎协定》1.5°C的温控临界点。与此同时,破纪录的极端天气在全球同步上演:北半球经历“高热”,欧洲南部多国遭致命热浪和野火侵袭;南半球却出现“奇寒”,阿根廷、智利刷新世纪低温纪录;北极与南极海冰面积亦双双创下或接近历史低点。

这些跨越半球与季节的极端天气事件,标志着气候危机已从长期威胁演变为当下紧迫的全域性现实。危机面前没有旁观者,唯有责任共担,携手应对气候变化乃是全球刻不容缓的共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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