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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 免责声明
日前,《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 44721—2026)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拟于202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立足我国产业发展与行业监管实际需求,兼顾技术可行性、产业适配性与落地实操性,构建了维度完整、要求清晰、适配国情的安全要求体系,为自动驾驶产品明确了统一的安全准入基线。
近年来,我国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技术加速迭代突破,产业规模急剧扩张,相关标准的制定和完善有序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及自动驾驶已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和推动产业升级的核心引擎。
根据工信部的数据,2025年1~7月,我国具备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乘用车新车销量为775.99万辆,同比增长21.31%,渗透率为62.58%,较上一年增加了6.5个百分点,智能网联汽车越来越深入到公众生活中。上述数字统计还基于L3之前的阶段,属于具备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此次公布的“标准”则适用于搭载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L4级(高度自动驾驶)系统的相关车辆。
产业发展和标准更新提高相向而行,其中最重要的是永远将安全性摆在第一位。
为此,首先要进一步压实汽车生产企业的安全责任。
“标准”要求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机制,筑牢安全根基,从源头上降低自动驾驶系统潜在的安全风险。为此,车企要从安全方针、风险管理、安全保证、安全提升四个维度,建立覆盖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及部署后全过程的保障能力。
智能网联汽车现在处于竞争白热化阶段,抢占市场份额是许多企业奉行的圭臬,由此也就催生出汽车将成为“快消品”的说法。
据第一财经此前的报道,目前国内新车开发周期约为24个月,较传统燃油车时代约60个月的开发周期大幅缩短。绝大多数汽车品牌,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品牌近年来已经达成一个共识:每年要推出至少一款新车型,包括全新车型、年度改款车或小功能迭代升级,以此带来新鲜感,刺激消费市场购买。
萝卜快了不洗泥,吃进去的顶多是泥土,汽车生产企业如果也有这种思维,损害的将是驾乘人员的生命。人命关天,兹事体大,不可不慎。专家认为,“标准”出台意味着责任主体从驾驶员转向车企,监管周期从上市前一次性检测升级为全生命周期持续取证。这都将进一步压实企业的安全责任、增强对安全的敬畏感。
其次是智能网联汽车的促销宣传决不能夸大其词、刻意制造噱头,左右公众的消费观念。
当前,自动驾驶领域的宣传概念频出、大玩“文字游戏”。比如将L3之前的辅助驾驶包装成全程零接管的自动驾驶,制造“解放双手”“比人开得还安全”“让车自己带你去上班”等概念,听得人心潮澎湃。此种夸大宣传会直接或者隐性影响公众的消费判断,带来的安全隐患也是可想而知的。
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及自动驾驶方面的宣传规范与生产一致性,相关部门已经出台政策,明确要求车企不得夸大和虚假宣传,严禁暗示消费者将辅助驾驶视为自动驾驶,防止误导消费者。监管部门将加大对过度宣传、欺骗误导等情形的查处力度。这些政策在今后的L3、L4发展过程中同样适用。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虚假的夸大性宣传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会受到行政处罚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犯罪主体包括经济主体和个人。就智能互联汽车和自动驾驶方面来说,是很容易构成严重情节和后果的。
其三是消费者要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政策保护措施再完善也不如自我保护的铠甲坚实可靠。
一方面,要对铺天盖地的推销有自己的判断,不好奇、不追风、不花冤枉钱;另一方面,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不偷懒、不耍酷、不拿生命当儿戏。许多事故发生固然与虚假宣传造成驾驶人员错误判断有关,也与驾驶人员不守操作规范要求有关。车辆缺陷造成事故损失还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主张权利,一旦失去生命,所有的权利就荡然无存。
还是那句话:人命关天,兹事体大,不可不慎。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正处于规模化发展关键阶段,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是第一要务。
目标是为各方增进互信、凝聚共识、深化合作搭建平台,共同推动人工智能健康、安全、有序发展,使本次大会成为人工智能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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