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8日,据外媒报道,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哥伦比亚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于北京时间18日凌晨在墨西哥城去世,享年87岁。
这位南美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和他的《百年孤独》已经渗透到中国作家的语法里,对中国当代文学产生深远影响。第一财经曾约请六位不同时代的作家、评论家,从他们的视角看马尔克斯,谈他们心中的《百年孤独》。他们分别是蒋方舟(生于1989年)、张炜(生于1955年)、小饭(生于1982年)、鲁毅(生于1971年)、陈东东(生于1961年)、朱景冬(生于1938年)。
一个帅老头的挣扎,仍然是我所爱的(蒋方舟 罗敏)
读马尔克斯大约是八九岁时,第一本就是《百年孤独》。我那时几乎读所有的书,同期还读《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之类,毫不避讳地说,当时读书写书完全是为虚荣,就是要读、要写一些和自己年龄不相符的东西,让大家惊讶——这么小的孩子也能看懂这个!
后来我还在不断重读《百年孤独》,它一直有一种神秘的吸引力。因为许多情节我理解不了,也不太记得住,这种吸引力更多是语言上的,我从没看过这么好的语言。
但《百年孤独》并不是我最喜欢的马尔克斯作品。
对马尔克斯的感觉发生比较大的变化,是在读了他的传记之后。他那种对我来说如“黄河之水天上来”的东西,那种你永远只有张大嘴吃惊的东西,终于知道了来路。包括他的童年经历,他祖母给他讲的那些吓人的故事,上学时第一个让他震撼的作家,他当记者的经历等等。这些对我并没有解谜的快感,反而让他越来越精彩。组成他的东西越来越清晰,我也越来越了解是什么让他成为如今的他。
其实他最近那本回忆录在西方文学界得到的评价并不太好,但对我来说,这是他的一部分。我爱一个作家的态度就是:即使他坏,即使他疲软,即使他的风格有很大变化,如果我爱他,这是我爱的部分,甚至是我更爱的部分。
回忆录中,你可以看到晚年困扰马尔克斯的题材或说他摆脱不了的梦魇:老人、性、死亡。评论认为他不再那么轻盈了,但你看到他很困难地要过关、要挣脱束缚,看到他作为一个老头的挣扎,这仍然是我爱的一部分。困难、窘态,还是你爱的那个男人。他不再那么强大,不再像《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那么精彩计算,那么自信,他自己在变,但还挺好。关键是能看清,能看清就不会这么赶急赶慌地去嘲笑他,不会那么冷酷地去批评他。
过去,我曾希望有一天能到达他们的高度,希望能和马尔克斯也好,福克纳也好,加缪也好,能和这些帅老头坐在一起打麻将。这是支撑我从12岁到20岁、一想到就热泪盈眶的梦想。但现在觉得不可能了。原来觉得,你只要在一座山上爬,只要自己足够努力、足够专心致志,只要你技术上不断学习,就可以爬到山顶和他们在一起。后来发现,大师需要时代和体制去成全,需要一群准大师去成全。不是你一夫当关地往前爬就可以爬到那山顶,而需要客观的成全。我意识到我永远不可能和马尔克斯在同一个山峰上,对我是很大的打击。我忽然意识到我成不了马尔克斯,成不了大师,支撑我整个童年写作的动力、坚持,突然成了谎言,真的蛮沮丧。(蒋方舟,1989年出生。7岁开始写作,9岁出版第一本书《打开天窗》。作家。)
最动人最迷人的拉美作家(张炜 祝珊珊)
读外国当代文学,从上世纪80年代到现在,最让我激动的就是马尔克斯的作品,不是某一部,而几乎是他的全部作品。与他一样让我感动的还有美国的索尔·贝娄。可惜马尔克斯的作品因为版权问题,后来的新作国内没有出版。
我最喜欢的是他的《中短篇小说选》、《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异乡客》(台湾版)、《迷宫中的将军》等。总之都好。他的笔调特别迷人,但这种笔调只是属于他个人的。中国作家要走远路,还需要找到自己的笔调。我觉得他是我读过的最动人最迷人的拉美作家,感觉与之相似的,还有危地马拉作家阿斯图里亚斯的《玉米人》(这部书的前三分之一特别好)。马尔克斯的书从头至尾都是密致和饱满的,这是最难得的。拉美文学社会性强,有强烈的内容,但比较粗粝。可是马尔克斯的作品同时又很精致。
这本书有很多中文版本了。如果新版印得好,不妨再买一本回来。他的近作如果能出中文版,那会是最有意义的事。(张炜,生于1955年。作家,主要作品有小说《古船》、《九月寓言》、《外省书》,散文集《融入野地》等。)
你好,我的朋友(小饭)
在文学爱好者之中,几乎没人不喜欢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也是他们最津津乐道的作品之一。这位“塞万提斯之后最伟大的语言大师”喜欢万花筒式的叙述,又号魔幻鼻祖。
其实马尔克斯那一辈作家基本上都算经历丰富,除了时代的关系,我猜想更多是出于作家本人对童年的反复杜撰。我印象最深的是,马尔克斯说起自己12岁时“号称”被一个姐姐带入了一间卧室,后者关起门来愣是把小马尔克斯给“强奸”了。作家的“有趣”也在这里,他们擅长自我嘲讽,在老马的自我陈述中,他18岁在“强奸事件”的发生地附近看上了梅德塞斯,未来他的老婆。从照片上看,这个梅德塞斯有点像中国的影视剧明星苏瑾。
一个男作家最大的幸运是娶上一个好老婆——除非他生性淫乱,不然一个安稳的家庭会是创作的极大保障。娶了老婆后他开始埋头苦干,发挥特长,终于建立起了一个神乎其神的“马孔多”世界。读过《百年孤独》的人听到这个名字我想就会兴奋难当;他的另一部杰作《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是“爱情”的集大成者——你知道我说的是各种“爱情”,各种。很多朋友都声称更喜欢《霍乱时期的爱情》,在对极致的爱的表现上,马尔克斯也算登峰造极。但真正属于马尔克斯的,恐怕还是“马孔多”。就好比真正属于福克纳的还是约克纳帕塔法县。
马尔克斯自称有两个文学老师,一个是前面说的福克纳,另外一个是海明威。我就是从他老师那儿最先知道马尔克斯这个名字的。在一本海明威的传记中提到,有一天青年马尔克斯在巴黎街头看到了中老年的海明威,前者完全不顾自己内向的性格,在大街上疯狂地挥舞起自己的手臂:“老师,老师,我的名字叫做马尔克斯……”海明威那时候早已经爆得大名,转身对着年轻人微微笑了一下,很有大师范儿地说了一句:“再见,我的朋友。”就是这句“再见,我的朋友”令马尔克斯牢记终生,以至于晚年他碰见随便什么年轻人都要模仿当年的海明威说一句:“再见,我的朋友。”
作为他的“朋友”,那时候我读高中,对外国文学着了迷,读完海明威和福克纳,很自然地就开始读马尔克斯和略萨。很有意思的是,他们都是一对一对在我面前出现(例子还包括加缪和萨特),放在今天,这样的双子星现象被称为官配,好比梅西和C罗,又好比韩寒和郭敬明。相比较而言,海明威、福克纳互相阴损对方的事情真是小菜一碟,略萨和马尔克斯互抽耳光才惊险刺激——此前哥俩好得要死,好到几乎可以同穿一条裤子。
当年略萨得奖;后来马尔克斯决心善待中国粉丝,真想对他说一句:你好,我的朋友。说起来都是喜事。还有件事不知好坏,就是传闻他俩有和好的迹象。
记得几年前央视《人物》栏目有一期是关于马尔克斯的专题纪录片。看着纪录片挺无聊的,它主要讲了马尔克斯在电影上的兴趣和成就——要不是因为他是马尔克斯,这本来根本就不值一提。就类似我们并不关心林志颖开赛车究竟有多快。(小饭,1982年生于上海。曾任青春文学杂志《花火》主编和《萌芽》、《独唱团》杂志编辑。作家。)
那些拥有令人难忘开头的小说(鲁毅)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当时在中国太过出名和近乎于流行,以至我都羞于像别人一样去谈论它。这也使得我对这本书的阅读滞后了整整十年。
一开始是出于年轻时候的逆反心理,后来则是有意识地回避被过度阐释的作品。1990年,我在大学的时候就得到了这本书,而到了2000年我才在反复四次之后总算看完了最后一页。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广受关注的除了马尔克斯,还有博尔赫斯和罗伯-格里耶,我看得更多的是后面两位,虽然前者更为著名,并且对当代作家影响更大和更为显著。
我一直等到这本书从书店的货架上消失(不再,或很少听到外间谈论的声音)的时候才开始阅读它,我认为这是我阅读该书最为合宜的时候,我争取到了一种健康的气氛:能够尽可能不受外界干扰地去享受阅读的纯粹的乐趣。而在我们经营的书店(博尔赫斯书店)里,我们建立了一套跟作家相关的体系和排书方式,马尔克斯在其中占有一个位置——虽然不属于本店长期推广的知名作者(其作品摆放的位置均相应地有醒目的中文姓名标记)。我们采用并非通行的“作者姓氏字母分类法”,是为了提倡一种阅读过程中的“风格主义”。今天看来,我非常庆幸当时我做出的选择,使得我从一开始写作就摆脱了所谓的“现实主义”的顽念,无论它是魔幻的或是现在蔚然成风的所谓的非虚构写作。
每当有人问起这本像香肠一样畅销的小说,我总会以该作者另一本并不那么出名的书《霍乱时期的爱情》做出回应,然后,努力把话题转向世界文学最伟大的人物:福克纳(马尔克斯曾坦承他受益于这位美国作家多多)。他几乎是拉美作家的神坛中唯一受供奉的大师。我的朋友则说他是在办公室看完了《霍乱时期的爱情》,不是一次而是四次,并且是一个盗印得很差的版本,他激动地说这竟然是他看过的最好的译本,虽然其中有不少错字。收在同一套书里面的《一千零一夜》竟然还保留了所有的性爱描写(这在合法的翻译本中是不可能见到的)。我们都一致认为这是马尔克斯的最佳著作。
如果说30年前,我们阅读了这本小说,那么不久的将来,我们就将是在消费这本如此著名的书了(在此之前,出于特殊的众所周知的原因,他是一位受人们广为谈论的作家,而不是受读者广泛阅读的作家)。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想忘记它,就是不想再记起小说开头的这句话:“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下午。”谁也不想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因反复念叨着这句话而失眠。
我从来都没法接受朗朗上口得会让人记住一辈子的句子;就像超市里播放的F4的《流星雨》一样,它会阴魂不散般地缠绕你;就像一大清早的,你在床上醒过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虫(另一本著名小说的著名开头)。这种感觉是如此相像,以至连气味都一样。让我印象深刻的小说的开头不仅有《百年孤独》,卡夫卡的《城堡》和福克纳的《押沙龙,押沙龙》也让人过目难忘。我想,它们可能就是一个作家写作一本小说的最为隐秘的动机了:开头的第一句话。这是直到后来,2004年我写了我的第一部作品之后才明了的事情。“因为第一句话可能成为全书的基础,在某种意义上决定着全书的风格和结构,甚至它的长短。”(马尔克斯语)。
这么多年来,我很少想起这本就摆在书架某个角落上的书,倒是《押沙龙,押沙龙》反复看了好几遍。我猜想,后者直接影响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它们开头的部分的气息是如此接近,而且都是与死亡相关:“这是毋庸置疑的:苦扁桃的气味总引起他对情场失意的结局的回忆。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刚走进那个似明似暗的房间就领悟到了这一点。”(鲁毅,1971年生。曾与陈侗联合策划出版“午夜文丛”,博尔赫斯书店合伙人。诗人,作家。)
马尔克斯:文学英雄,神话人物(陈东东)
多年之后,面对正版书,我将会想起我父亲不让我初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为准备高考的背诵、练习、猜题和模拟已经进入冲刺阶段,也许再过一两天,我就要正式进考场了。在一堆复习资料、数学本、作文簿、代作草稿纸的五线谱边上,我却发现了最新一期的《外国文艺》。然而碍于父亲在场,我实在不能够明目张胆去拿过这本1980年第3期的杂志来翻看,仍然只好装模作样,念我佶屈聱牙、完全不通的英语。那个下午特别漫长,我的状态近于烦躁——有一个必然会引起新惊奇的诱惑近在咫尺,你却够不着,不被允许稍稍去触碰——不过终于黄昏到来,他下楼做晚饭,我扑向我心所属……
现在,重新打开这本灰色的、郑重地标明“内部发行”的《外国文艺》,我看到,我文学阅读的趣味和标准,差不多都已经浓缩其中。请看目录:艾略特的长诗《荒原》和文论《传统与个人天才》,黑塞的小说,金斯利·艾密斯的小说,大江健三郎的小说,棱罗古勃的小说和努埃曼的小说,当然,还有我认为最了不起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四个短篇。我记得当时我对艾略特犯晕,无法卒读《荒原》,却把马尔克斯那篇《纸做的玫瑰花》读了好几遍。我体会着马尔克斯的微妙,这微妙,在那个黄昏有一种欣喜的莫名其妙。
那个黄昏,我第一次得知“魔幻现实主义”这么个说法,并且把它跟加西亚·马尔克斯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马尔克斯还带动我去注目整个现当代拉美文学。也许,因为是从他出发开始我的注目,整个拉美文学,在我看来,多少都有了一层马尔克斯的色彩。传说中的《百年孤独》要到两年以后才读到,这部旷世杰作的选译,发表在1982年第6期的《世界文学》上。它的开头一句让人过目不忘、耿耿于怀,很多写作者都曾模仿(我一直找不到机会模仿,只好在本篇短文的开头过一过瘾)。我坐在一堂形式逻辑课上读《百年孤独》的选译,后来又去买单行本来读,再后来还买了精装本和号称足本的另一译本。等到马尔克斯授权的正版《百年孤独》面世,我还会去买一本重读和收藏。
马尔克斯不仅是文学英雄谱里的人物,而且是一位神话人物。他的每一部作品都构成奇迹,以至于他作品里的拉丁美洲也成为奇迹。不过,马尔克斯却把他文学奇迹的制造权归于现实:“我们生活其中、养育其中、成长其中的现实,每天都和幻想交混在一起。”他也(并不只是向我)解释了何以拉美文学都有一层马尔克斯色彩:“我们拉美作家在做同一件事,讲述同一个故事,在写分成好几卷的同一部小说。我们写的是同一种现实,每个人在揭示同一个现实的某个部分。”马尔克斯的文学写作告诉我,没有比现实更魔幻的了——尽管现实模仿着文学,但文学却是现实的造化。我想我接受了这样的文学观和现实观,终于对如马尔克斯这样的作家的存在不再感到惊奇。然而他的确是我长久的欣喜。现在已经是多年之后了,在还没有见到正版的《百年孤独》以前,我翻出对他的每一种汉译盗版,并且感谢它们。(陈东东,1961年出生。诗人。作品有诗集《海神的一夜》、《明净的部分》等。)
作品就是他本人的写照(朱景冬 陈琳)
说《百年孤独》是一部石破天惊之作毫不过分。
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拉丁美洲的报刊和图书开始传入我国。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当时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西班牙语文学的我,开始了解读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学术之旅。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此人,是从他的《百年孤独》开始的。我先读到了此书的选章。
在国外,马尔克斯早已声名鹊起,我对此有所耳闻,所以抱着试读一番的心情,想不到就此被牢牢吸引了。之后,我怀着极其兴奋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我觉得它是一部奇书,书中描写的神奇现象、魔幻故事令人难以置信。
很快,我对马尔克斯做了一些研究,发表了《什么是魔幻现实主义》、《〈百年孤独〉的思想内容与表现手法》等论文。
也正是对《百年孤独》的研究,激发了我全面研究他的热情。马尔克斯的其他作品,包括《族长的没落》、《霍乱时期的爱情》、《迷宫中的将军》等进入了我的视线。我开始对这些作品进行逐一研究和解读,写了多篇论文,还写了一本《加西亚·马尔克斯评传》,同时翻译了他的数十篇短篇小说和上百篇散文。就在不知不觉的积累中,马尔克斯已经成为我研究工作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我看来,马尔克斯本人就充满魔幻现实主义色彩,他的作品就是他本人的写照。他从小就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比如,就拿能在大城市中学习、生活这件事情来说,对别人是无比幸福的,但马尔克斯一眼就洞穿繁华都市背后的阴冷、灰暗。他刚到城市,看到一位穿着严肃的绅士,便大哭起来,因为他觉得这是冷漠的代表,和温情的家乡完全不同。
同时,马尔克斯是一个勤奋的作家,他曾经对采访他的记者说,他写作不是为了金钱,也不是为了成就事业,而是为了让他的朋友更喜欢他。为了这个目的,他绞尽脑汁,编织离奇的故事,然后像他的外祖母一本正经地讲述那些令人难以置信的传说。同时,他还要博览群书,博采众长,揣摩新的写作方式。其中,卡夫卡的作品对他的影响非常大。
这就是马尔克斯,想法不同于常人,不为金钱和名利,过着理想主义者的生活方式。当然,他的夫人承担了很大部分的生活重担,这位文学巨匠背后有一位了不起的女性。
远距离观察马尔克斯,便会越发发现他的可爱之处。如今,马尔克斯的光辉岁月已经远去,人们可能已经不再像往昔那样热情地去追捧他、阅读他、研究他了。马尔克斯已经让一部分年轻人感到陌生,甚至不知道《百年孤独》写了些什么。但是,现代人应该对马尔克斯和他的作品有一定的了解。他毕竟是一代文豪,一位经典作家,今天的读者,特别是年轻一代,不了解他,不读他的作品,无疑是一件巨大的憾事。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是拉美文学皇冠上至高无上的明珠。不管怎么说,拉丁美洲尚没有另一部作品能和《百年孤独》媲美,也没有哪一位作家可以和马尔克斯比肩。(朱景冬,1938年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研究员,翻译家。著有《加西亚马尔克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巨擘》、《加西亚马尔克斯》等。译有《两百年的孤独》、《加西亚马尔克斯散文精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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