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5方面16条措施,对创新药研发、准入、使用/到支付/进行全链条支持。其中最大亮点是首次在政策层面明确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创新药支付,将建立商业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形成多元支付机制。今天上午,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长期以来,创新药面临"入院难"和支付渠道单一等问题。数据显示,虽然我国新药研发数量快速增长,但创新药从获批上市到进入医院的平均时间仍长达18个月,远高于发达国家水平。同时,受制于医保基金"保基本"的定位,部分高值创新药难以快速纳入医保目录,导致患者可及性不足。
《若干措施》直击这些痛点,提出将健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在坚持"保基本"的基础上,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国栋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
【7轮调整,累计将149种创新药(主要是1类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临床用药结构发生巨大变化,新药好药的可及性明显增加,医保基金保障绩效显著提升。监测表明,截至2025年5月,医保基金对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累计支付4100亿元,带动相关药品销售超6000亿元。】
此外,《若干措施》最引人瞩目的是,明确提出将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这是国家层面首次为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创新药支付提供政策支持。黄心宇表示,医保和商保将在四个方面做好协同:
【一是保障范围的协同,我们将探索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来进行错位的发展//二是数据的协同,在确保数据安全和保护隐私的基础上,探索推进商保数据,医保数据去赋能商保,加快推进医保数据在商业健康保险领域的应用,支持商保快速核保理赔,支持开发更多商业健康保险的产品。实现从保健康人到向保人健康的这个方向去转变;三是结算协同,我们探索推动基本医保和商保的同步结算,通过共享数据实现购买相应商保的患者在医疗机构端能够实现同步结算;四是监管协同,充分共享医疗保障的智能监管平台和监管能力,逐步实现医保商保协同监管.】
除支付体系改革外,《若干措施》还从多个维度支持创新药发展:
在研发端,通过医保数据支持、鼓励加大创新药投资、实施目录准入政策辅导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等措施,引导创新药研发更好地匹配临床需求。
在使用端,针对创新药挂网、入院、支付、配备等环节提出具体措施,如要求医疗机构及时召开药事会,对临床急需的创新药建立绿色通道;医保部门将对创新药给予支付方式改革支持,相关药品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
在国际化方面,鼓励创新药"走出去",支持企业开拓全球市场。
与此同时,政策也强调了对创新药临床价值的重视。《若干措施》明确要求创新药必须具有"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的特点,这意味着未来药企的研发方向将更加注重满足临床未满足需求,而非简单追求"新靶点"。
随着政策落地,我国创新药产业有望迎来新一轮高质量发展期。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将有更多真正解决临床问题的创新药加速上市,并通过多元支付体系更快惠及患者,最终实现患者、企业、医保的多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