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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老房拆迁现亲情博弈:弟弟独占征收款遭起诉,法院认定特殊分户构成福利分房

第一财经2025-10-16 13:36:25

责编:顾洁

本案涉及吴女士父母老房征收利益的分配纠纷,具有典型性和特殊性。该房屋为上世纪50年代取得的公房,原始承租人为父亲,后经分户改造形成两层独立租赁户名:一楼仍由父亲承租,二楼由弟弟一家承租(后变更为侄子)。房屋征收时含弟弟在内仅三个户口(吴女士、其子及弟弟),总补偿约400万,弟弟仅愿支付30万给吴女士母子。 核心争议在于弟弟是否具备同住人资格。法院审理认为: 1. 吴女士母子因未实际居住满一年且曾享福利分房,不符合同住人条件; 2. 关键点在于分户的法律性质——80年代分户时两楼单独分配给弟弟家庭居住,实质上解决了其住房困难,构成福利性住房分配; 3. 弟弟将房屋过户给侄子的行为不改变其已享受住房福利的事实,因此丧失同住人资格; 4. 最终征收利益应由在册户籍人员(吴女士、其子及弟弟)依房屋来源、居住情况等因素酌情分配,考虑代际差异(第三代可能适当少分)。 本案启示:公房征收资格认定需综合户籍、实际居住及他处福利房情况,分户等特殊历史操作可能被认定为变相福利分房。机械套用法律规定不可取,需结合具体情形辩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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