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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出资给子购房却登记在前夫名下,儿子拒绝受赠后母亲能否追回款项?

第一财经2026-11-05 14:21:27

责编:顾洁

针对该案例,核心在于前夫未按约定将房产直接登记在儿子名下,而是先登记在自己名下并与儿子补签了"5 年代持协议”,导致出资人(母亲)意图落空。若儿子明确表示拒绝接受该房产,赠与协议因缺乏受赠人配合而无法继续履行,母亲有权起诉撤销赠与并要求前夫返还出资款项;但若儿子同意代持安排,则可能视为赠与已完成,追回款项将面临法律困难。此外,房产登记在前夫名下存在较大风险,5 年期间前夫可能擅自抵押或出售房产,虽可依据代持协议维权,但执行难度和资金损失风险极高。律师建议家庭优先友好协商,探明前夫延迟过户的真实顾虑并寻求共识;同时提醒公众在处理类似共同出资购房事宜时,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过户时间、房产归属等细节,并尽量由双方直接支付房款给开发商或卖方,避免资金交由一方代付后失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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