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务限额规模
我国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分配采用“财政部-省-市”逐级下达的方式,新增限额的规模由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和重大项目融资需求等决定。
截至2022年,甘肃省专项债务限额约为3822亿元,位列全国第23;专项债务限额与地区GDP之比为34.12%,位列全国第2。
甘肃省下辖地级市的限额分配情况如下图1所示。从绝对规模来看,兰州市分配到的债务限额规模最高,为910亿元,而嘉峪关市最低,为39亿元。从相对规模来看,甘南州债务限额与地区GDP之比最高,为47.84%,而嘉峪关市最低,为10.71%。
财力状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特别是土地出让收入是专项债券重要的偿债来源。2015~2022年甘肃省政府性基金收入与专项债务限额之比从54.54%下降至9.63%,同期全国这一比值从69.62%下降至35.69%。
2022年甘肃省下辖地级市的情况如下图2所示,张掖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与专项债务限额之比最低,为2.84%,而酒泉市最高,为14.49%。
注:2022年甘肃省下辖地级市的土地出让收入披露不完全,故使用政府性基金收入数据替代。2022年甘肃全省土地出让收入占政府性基金收入之比为58.82%。
重大项目融资需求
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是决定专项债务限额配置的重要因素。根据财政部的规定,重大项目支出主要根据各地区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棚户区改造等重点方向的融资需求测算。
2019~2022年甘肃省重大项目支出与专项债务限额之比从13.03%下降到4.66%,同期全国这一比值从7.18%下降到3.73%。
2022年甘肃省下辖地级市的情况如下图3所示,临夏州重大项目支出占专项债务限额的比重最高,为12.80%,而甘南州最低,为1.06%。
同济大学钟宁桦教授团队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形势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的目标、难点与实现路径研究”,陆续推出系列地方债解读分析。第一财经获授权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宁桦解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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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盲目开工新建项目以及形成“半拉子”工程,内蒙古要求原则上用于支持在建项目的额度不得低于本地区额度的50%。
国务院明确今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可用于拖欠企业账款,近期部分省份开始明确具体额度,且陆续发行。
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地方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尽快按程序分解下达新增债务限额,做到早发行、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