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务限额规模
我国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分配采用“财政部-省-市”逐级下达的方式,新增限额的规模由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和重大项目融资需求等决定。
截至2022年,辽宁省专项债务限额约为4275亿元,位列全国第21;专项债务限额与地区GDP之比为14.75%,位列全国第24。
辽宁省下辖地级市的限额分配情况如下图1所示。从绝对规模来看,大连市分配到的债务限额规模最高,为1121亿元,而阜新市最低,为57亿元。从相对规模来看,鞍山市债务限额与地区GDP之比最高,为22.25%,而丹东市最低,为6.81%。
财力状况
土地出让收入是专项债券重要的偿债来源。2016~2022年辽宁省土地出让收入与专项债务限额之比从13.37%上升至14.75%,同期全国这一比值从57.88%下降至30.64%。
2022年辽宁省下辖地级市的情况如下图2所示,铁岭市土地出让收入与专项债务限额之比最低,为3.17%,而丹东市最高,为33.59%。
重大项目融资需求
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是决定专项债务限额配置的重要因素。根据财政部的规定,重大项目支出主要根据各地区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棚户区改造等重点方向的融资需求测算。
2019~2022年辽宁省重大项目支出与专项债务限额之比从2.68%下降到0.58%,同期全国这一比值从7.18%下降到3.73%。
2022年辽宁省下辖地级市的情况如下图3所示,朝阳市重大项目支出占专项债务限额的比重最高,为6.43%,而鞍山市、本溪市、丹东市和铁岭市最低,当年未有专项债券资金用于上述重点方向。
同济大学钟宁桦教授团队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形势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的目标、难点与实现路径研究”,陆续推出系列地方债解读分析。第一财经获授权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宁桦解债”。
国务院明确今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可用于拖欠企业账款,近期部分省份开始明确具体额度,且陆续发行。
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地方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尽快按程序分解下达新增债务限额,做到早发行、早使用。
此前财政部公开表示,近年来加大对经济大省的专项债支持力度,额度分配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高的地区倾斜,支持经济大省项目建设。
专家普遍预计后续专项债会快速发行。一些省份提出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新增专项债全年发行任务。
随着财政部下达各省份全年发债额度,地方加快发债稳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