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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发布后,证监会就修订《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下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继3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以来,一个月内又一份重磅新规。
第一财经记者从监管部门了解到,本次修订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从优化发展理念、加强投资者保护、健全内控治理、完善信息披露等方面对《规定》做了修改完善,目的是通过加强监管,督促上市证券公司成长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和“排头兵”。
上市券商监管“严上加严”
为加强对上市证券公司的监管,证监会于2009年发布了《规定》,并分别于2010年、2020年进行了修订,从加强再融资、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等方面对上市证券公司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
经过近15年的发展,上市券商已经从2009年的12家,发展到目前的43家,另外还有多家上市公司涉及证券业务,包括东方财富、锦龙股份等。
今年3月15日,证监会围绕强化监管、防控风险、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发布了《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路线图,同时也明确了5年目标、10年目标,以及更长期目标。
证监会表示,将用5年左右时间,推动形成10家左右优质头部机构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态势。到2035年,形成2至3家具备国际竞争力与市场引领力的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到本世纪中叶,形成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全球领先的现代化证券基金行业。
证监会4月12日表示,近年来上市证券公司整体保持规范稳健发展态势,但仍面临“大而不强”的问题,在发展理念、内控治理、投资者保护、信息披露等方面距离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标准和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此次修订《规定》,正是希望通过加强监管,发挥上市证券公司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方面加强监管,导向明确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修订主要涉及四大方面,包括优化发展理念、加强投资者保护、健全内控治理、完善信息披露等,整体提升《规定》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全面体现对上市证券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监管要求。
新规要求上市券商优化发展理念,统筹规范融资行为。具体而言,要求上市证券公司端正经营理念,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积极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作用,聚焦主责主业,合理审慎融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方面,上市证券公司要履行好服务实体经济、做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根本职责,强化上市公司姓“公”的意识,把维护各类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相关制度及程序,以积极、认真、专业态度回应投资者关切,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
上市券商要健全公司治理,提升合规风控水平。具体而言,要求上市证券公司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与全员合规管理要求,提升现代企业治理的有效性,强化内部制衡,建立股权结构清晰、组织架构精简、职责边界明确的公司治理架构,加强对各类境内外子公司的管控,进一步规范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人员管理,优化激励约束,纠治短期激励、过度激励等不当激励行为。
同时,新规在加强市场约束方面予以修改,完善信息披露要求。要求上市证券公司立足行业功能定位和风险特征,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披露净资本和流动性等核心风控指标和财务运营状况,确保公司运作更加透明,财务报表更加规范。
业内预计,在监管支持头部机构做优做强、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的政策环境下,上市券商的行业引领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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