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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办法今起实施

第一财经2025-08-01 18:34:02

责编:张铭

东海之滨,又一个全球首创、中国唯一的全新特殊类型区域正拔地而起。《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办法》今天(1日)起施行。国家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分别发布配套措施,为人员自由交流、货物便捷进出提供制度支撑。到今年底,商务合作区先行启动区将完成封闭验收,基本功能落地运行,2028年全域封闭运作,完成重点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2030年全面建成。详情来听报道。


   根据《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商务合作区在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区和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制度基础上,叠加特定封闭区域人员跨境流动便利化政策措施和商务服务功能,将“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制度从货物向自然人拓展。上海边检总站副总站长霍莉介绍:

【商务合作区允许全球各国受邀人员免办签证进入,这一政策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同时配套了紧急入区、延期停留等补充措施,并且可以在区内叠加适用口岸签证、互免签证,单方面免签过境免签等便利化政策,最大程度满足中外人员经商务合作区开展跨境商务交流活动的需要。】


  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局副局长吴群峰介绍,未来,商务合作区将围绕便利国际商务交流的新平台、服务资源要素汇聚的新载体、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节点这三个发展定位,着力培育便利国际商务交流、服务高端国际会展活动、提升培训服务质量三项核心功能,高水平打造对外开放新平台。

【我们欢迎总部型企业、跨国公司以及国际机构在区内开展商务会见、商务洽谈、新品发布等跨境商务活动。国内外企业与国际知名的会展企业,境外的专业组展机构,国际展览业协会等在区内举办会展,医疗健康展会、科技交流展会、时尚消费展会、文化艺术展会等国际展会,以及全球董事会、行业年会等国际会议。高校研究机构、跨国公司、行业协会等在区内开展医疗器械、航空服务、专业设备等领域的专业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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