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母的房子卖给已成年的孙女,划算么?
这位听友与老先生共同生活十多年但未领结婚证,老先生希望为她设立房屋居住权作为保障。目前房产登记包含老先生亡妻的名字,需先办理继承去掉名字才能设立居住权,但老先生不愿让儿子知情。专家指出,居住权可通过合同或遗嘱设立,但实际操作中需所有产权人配合登记(包括可能的继承人),隐瞒子女反而易引发后续矛盾。建议坦诚沟通,签订家庭协议书明确财产归属与居住权条款(如房子最终归儿子,但伴侣可居住至百年),既保障双方权益,也避免纠纷。若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可能因产权份额或继承人反对导致登记障碍;而合同中可约定居住期限或解除条件,但若无特殊条款则难单方撤销。已设立居住权的房屋难以出售,买家通常不愿承接此类房产,除非居住权人同意或给予补偿。最终强调,提前厘清权利、合法登记居住权对重组家庭尤为重要。
购买第二套房屋,超出面积房产税该如何计算?
父母为规避遗产纠纷,计划以买卖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律师指出,尽管哥哥有权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如质疑无实际房款支付),但在房产已过户情况下,法院更可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非撤销交易。为防范风险,建议父母签署书面声明,明确"买卖形式实为赠与"的真实意图,以此避免未来继承纠纷中受赠方权益受损。核心解决方案是通过附加声明强化法律效力。
父母的动迁款可以再次给子女抵扣契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