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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时效成关键:上海九四方案特殊房产纠纷案宣判,父亲过户行为获法院支持

第一财经2025-11-13 14:15:34

责编:顾洁

吴女士因妹妹起诉要求继承父亲遗留的产权房而陷入法律纠纷,该房产属于1994年上海市政府实施的“九四方案”下购买的公有住房,仅登记在父亲一人名下。由于“九四方案”的特殊性,若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在20年诉讼时效内(至2015年底)主张产权共有,则视为认可产权归登记人个人所有。因此,母亲生前未主张权利,房产被视为父亲个人财产,父亲有权通过买卖形式将房产过户给吴女士,妹妹的继承主张无法成立。 此案凸显了“九四方案”房产的特殊性: 1. **产权归属**:登记在一人名下且时效届满后,认定为个人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 2. **时效限制**:主张共有需在20年内提出,逾期则丧失权利; 3. **家庭协议重要性**:即便口头约定,缺乏书面证据易引发纠纷,建议尽早通过法律途径明确分配。 该案例提醒公众,对政策性房产需充分了解历史规则,及时处理产权问题以避免后续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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