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关注房地产市场。
上海市住建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今天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正式推出被称为“沪七条”的房地产调控新政,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此次政策调整聚焦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从限购、公积金贷款、房产税三大维度系统性优化政策工具,标志着上海房地产调控进入“精准松绑、结构优化”的新阶段。
新政在住房限购方面作出三项关键调整,显著降低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门槛,强化“职住平衡”政策导向。
首先,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购买外环内住房时,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的年限由原先的5年大幅缩短至1年。
其次,新政允许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在原有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
第三,新政明确: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可在全市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且无需提供任何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
按照上述规定,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限购1套住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内限购2套住房。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在全市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在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新政力度空前。
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60万元上调至240万元,叠加“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两项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家庭最高可贷额度达324万元,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也相应予以提高。
同时,新政优化贷款套数认定规则:此前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但当前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且贷款已结清的家庭,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尤为突出的是,公积金支持政策还覆盖至第二套住房。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可在原有基础上再上浮20%。
而在个人住房房产税方面,新政首次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成年子女家庭实施免税激励。自2026年1月1日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中,子女成年后新购住房若为其家庭唯一住房,且该子女在未成年时或房产税试点前已与父母、祖父母共同拥有住房的,可暂免征收房产税。该政策精准瞄准“代际置换”场景,旨在鼓励家庭内部住房资源优化重组。例如,父母将老房让渡给成年子女,自己另购新房,若新购住房为子女唯一住房,则可免征房产税。此举既缓解了“老房难卖、新房难买”的置换困局,也激活了存量住房流转,促进居住品质升级。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向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信息,税务机关将自重新认定次月起调整税负,并对2026年1月1日后多缴税款予以退还,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居民。
以上由第一财经AI数字人播报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无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即生效。该协议属于对婚前及婚后财产归属的约定,而非赠与合同,因此不适用赠与撤销规则。本案中,尽管未办理房产过户,但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屋由夫妻各占50%份额,该约定合法有效,应予确认。丈夫去世后所立遗嘱仅能处分其个人财产部分,即该房屋的50%产权,另一半产权依法归妻子所有。婚内财产协议与赠与协议在性质、内容和法律效果上存在本质区别,不能因形式相似而混淆。
父亲去世后,母亲与四个子女同意出售父母名下的共有房产,但有一子女反对。虽民法典规定按份共有人可转让自身份额,且2/3以上份额同意可处分共有物,但整套房屋过户必须全体产权人签字,仅凭多数人同意无法完成产权变更,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并引发违约责任。若仅出售部分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且转让人须依法通知并给予不少于15日的行使期限;若未通知,则优先购买权最长可延至六个月。实践中买方通常要求购买整套房屋,故实际操作中仍需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方可完成交易。家庭共有财产处置应以协商一致为前提,无法达成合意时,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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