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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秉文:如何从GDP大国走向养老金大国丨首席评论

第一财经2021-03-11 10:21:41

责编:李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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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应对老龄化挑战?如何从GDP大国走向养老金大国,首席评论两会特别节目,专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

2021年两会,养老、就业等民生话题成为社会关注热点。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十四五”期间,要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我国当前养老保险体系三个层次中,第一层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基本健全,职工养老保险加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覆盖近十亿人。第二层次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初步建立,已覆盖5800多万人。作为第三层次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还没有出台,但已形成初步思路,正在紧锣密鼓地推出。

如何扩大养老金来源?

Q:“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如何进一步充实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呢?

郑秉文:第一支柱在我国是养老金的主要来源,第二支柱覆盖的人数少,第三支柱刚刚在试点过程中,覆盖的人数只有几万人。所以目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主要来源是靠第一支柱。如何扩大第一支柱的养老金来源,去年底,中央层面的国资划转已基本完成了,充实全国社保的股权1.68万亿,其每年的分红将要注入到全国社保基金中来。全国社保基金是第一支柱的储备基金,是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但重要的还是要靠制度本身,要有非常好的激励性,这是壮大第一支柱养老金最根本的办法,靠外生的机制长远看都是杯水车薪的。

Q:如何加大激励性?

郑秉文:中央历次文件中提出来要建立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现在有一个稍微比较好的激励机制,就是参保人每多缴费一年,退休的时候,养老金待遇水平可以比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多一个百分点。

Q:所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仅仅是缴足15年,缴的时间越长,可以拿到的退休金就会越多。

郑秉文:对。

目前,第三层次个人养老金制度在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还是个短板。政府工作报告明确,2021年重点工作中,要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根据2月2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会,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第三层次制度模式已形成初步思路,总的考虑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此前,作为个人养老金体系组成部分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已于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等三地展开,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支出在当月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的限额内进行税前扣除,将来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试点未来如何进一步发展也成为各界关注重点。

第三支柱养老金如何规范发展?

Q:多层次、多支柱,第三支柱如何规范发展呢?

郑秉文:实际上政府在2007年已经意识到要发展第三支柱,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2018年5月1日正式试点,覆盖了几万人。现在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是要跳出商业保险的圈子,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建立个人账户,用账户里的缴费钱既可以买原来试点用的商业保险,同时还可以买公募基金、银行理财等。个人账户覆盖了跨金融行业的不同产品,给账户持有人多种选择,并且后台直接连着税务部门终身跟踪的个税递延的测算,这是规范第三支柱发展后,它将要出台的顶层设计应该有的基本内容。目前,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还没有结束,因为它要抵扣个税,缴个税之前可以去买,这时候免税,几十年后等领养老金的时候再去上个税,这样节省了几十年,这是为了鼓励建立这个制度,国家对个人让渡的一种税收优惠。

从产品制到账户制,个人养老金制度要来了

Q: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今年进展如何?

郑秉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早已把制度设计方案呈交国务院,在很快的将来,也可能下个月或者下几个月,这个制度就要公布了。正如2月26日人力资源部新闻发布会说的那样,他说很快,我相信今年肯定能够实施的。

Q:第三支柱今年有望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的范围,前景将如何呢?

郑秉文:这在业内已经达成共识了。2018年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之前,在学术界、在金融领域就经常开会达成共识了。2018年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后,经过几年的运行,看到了它存在的问题,这种共识就更加集中了。为了满足老百姓多层次的养老需求,扩大到公募基金业、银行理财业还是非常必要的。共识已经有了,顶层设计也快出台了,这些执行起来会雷厉风行的,业内已经期盼很长时间了。

如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需求?

Q:国外在发展养老金第三支柱的时候采用了税优的办法,如何看待税优的力度、效果?

郑秉文:根据2018年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6%的税优比例,业内普遍认为,至少应该提高一倍到12%为好。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挣4500元的人不用纳个税,也就无法享受税收优惠的待遇,因此缺少参加的积极性。而6000元收入的扣完五险一金后,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00,还是不用缴纳个税,依然缺乏积极性。因此,一层层剥离会发现,建立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的群体,收入不能太低,在扣除五险一金,扣除第二支柱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扣除住房公积金后还能纳税的群体才能享受到税优,他们才有更多积极性参与第三支柱。我国住房公积金建立了20年,覆盖1.5亿人,如果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能覆盖1.5亿人就非常好,这是最终的目标。第三支柱离这个目标还有漫长的路。此外,我国是一个以间接税为主的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企业的间接税而不是直接税,个税只占财政税收收入的10%多一点,所以靠个税递延来激励个人养老金制度难度比较大。美国等发达国家,其个税占政府税收收入的70%、80%,所以实行了税收优惠型的制度,覆盖的群体非常广泛。

Q:如何理解三支柱之间的关系?

郑秉文:我认为,第一、第二、第三支柱不是互为条件的关系,不是说参加第二支柱必须得参加第一支柱,参加第三支柱必须得参加第一和第二支柱。设置了这些前提条件对第二、三支柱的发展不利。现在有大几千万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加入(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这些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人员想建立第三支柱可不可以呢,应该可以。不应该强制要求要加入第三支柱必须先加入其他。

壮大养老储备对资本市场有何影响?

Q:大力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会对资本市场带来什么影响?

郑秉文:第三支柱规定了账户里的钱不能买个股,只能买养老金的金融产品,而金融产品是由金融机构提供的,所以建立第三支柱扩大了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的市场,等于扩大和提高了机构投资者的比例,提高了养老金的比重,减少了散户的比重,这样就减少了股市的投机性质,提升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积极性,让股市稳定性更好了。第三支柱如果发展到一定程度,对发展资本市场、繁荣资本市场、稳定资本市场是一个极大的利好。

如何从GDP大国迈向养老金大国?

Q:想要充实第一、第二、第三支柱,现在切实可行的措施是什么?

郑秉文:第一支柱的根本措施是建立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合起来,推动其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该出台。看家庭财富净值的构成,第一大类不动产,包括住房;第二大类动产、耐用品,如小汽车等;第三类金融资产,第四类个人养老金。中国的家庭财富主要体现在房子上,占60%以上,金融资产仅占20%左右,个人养老金资产非常少,而发达国家养老金占20%左右,金融资产占30%、40%左右。看一个国家是养老金大国还是GDP大国,有很多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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