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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欠款8万拒付,称“超时效”:一句“我找老板问问”成转机

第一财经2026-03-26 14:30:51

责编:顾洁

当事人与商场签订渗水补漏工程合同,总价8万元,工程已验收交付,商场仅支付1.5万元,剩余6.5万元长期未付。当事人于去年10月发送对账单要求确认欠款金额,商场对接人回复“金额对的,我去找老板问问什么时候付款”。根据《民法典》,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约定付款期限届满起算。发送对账单本身不构成催讨债务的意思表示,但商场对接人“去找老板问问什么时候付款”的回复,表明其有同意履行债务的意思,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时效自此重新计算三年。建议当事人尽快起诉,避免因证据不足或拖延导致权利丧失。仅确认欠款金额不足以中断时效,必须明确主张履行请求或对方明确同意履行方可产生中断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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