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视听 > 财经律师行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为避“遗产税”假买卖过户房产,老夫妻去世后家族反目:二审改判大孙子按约支付房款

第一财经2026-05-14 13:10:18

责编:顾洁

本案讲述了一对老夫妻为规避未来可能产生的高额税费及简化继承手续,于 2014 年通过“买卖”形式将名下房产过户给大孙子,但老人实际继续居住且未收取房款。二子、三子主张该过户仅为避税手段,老人曾口头及书面说明房子出售后应按老大 40%、老二老三各 30% 的比例分配款项;而大孙子一方则主张房屋已属无偿赠与,拒绝分配售房款并更换门锁。 案件历经两审,一审法院依据亲属间过户未约定付款时间等情节,推定老人有赠与意思表示,驳回了二子、三子的诉求。二审法院则依据“赠与需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认定大孙子方缺乏证明赠与意图的确凿证据,且老人留下的书面说明及录像等证据链更能反映其真实意愿(即非真实买卖也非赠与,而是代持或附条件转让),最终撤销一审判决,判定大孙子需按原买卖合同约定支付房款,并按比例向二子、三子分配相应款项。该案例警示家庭在涉及房产过户时,若仅口头约定或书写不规范说明,极易引发纠纷;建议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应签署明确的家庭协议或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订立遗嘱,以避免法律风险。
举报
相关阅读
06'06''

夫妻财产分割新解:妻子大额医美消费或涉“挥霍”,离婚时可主张少分

该案例主要涉及夫妻一方擅自进行高风险投资亏损及大额医美消费引发的财产分割争议。针对妻子早年听信他人进行 P2P 和炒币导致亏损百万的行为,法律上倾向于认定为“重大过失”而非主观恶意的“挥霍”,因资金系遭遇违法犯罪所致且缺乏主观故意,要求对方全额赔偿一半亏损在司法实践中难度较大,但若证据确凿证明其未告知且存在重大过失,离婚分割时可主张让过错方少分财产。针对妻子近期沉迷医美、刷信用卡消费十余万(含丈夫资金)且未经同意的行为,若金额巨大且明显超出家庭正常生活开支,极易被认定为“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离婚时过错方可能面临少分甚至不分财产的惩罚。鉴于目前家庭流动资金所剩无几,若存在固定资产,建议在分割时通过折价补偿等方式,争取为无过错方分配更多份额;同时强调大额处分前应及时沟通或报警止损,事后追偿往往困难重重。

08-27 16:23
03'53''

祖父母想把房子给未成年的孙子,是否合适?

祖父母想把房子给未成年的孙子,是否合适?

08-25 14:29
06'01''

继承来的房屋,可以卖给16岁孙子吗?

继承来的房屋,可以卖给16岁孙子吗?

05-20 15:38
03'13''

有精神残疾证≠无行为能力?专家:遗嘱有效性关键在“当下意识清醒”而非证件

该女士患有精神残疾,长期服药病情稳定,自认意识清醒,希望将财产全部留给女儿,但因持有精神残疾证,法律上可能被推定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独立订立有效遗嘱;即使有监护人,亦不能代为立遗嘱。若直接赠与财产给女儿,可能涉及无权处分风险。建议不离婚的前提下,由其本人、丈夫与女儿三方共同签署家庭协议,明确财产归属意愿,经家庭成员一致认可后,该协议可作为未来财产分配的依据,实现其真实意愿。

04-09 12:32
07'54''

奶奶想把名下房屋给孙子,有哪些方法,涉及哪些税费?

奶奶想把名下房屋给孙子,有哪些方法,涉及哪些税费?

03-26 14:40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